安徽省财政厅、安徽省环保厅下达《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财建[2016]1390号),安排我市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785万元。经研究,拟将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县级环境监测站购置土壤监测仪器设备(见附表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—2015年12月17日。社会各界如有意见,请向合肥市环境保护局、合肥市财政局反映。
联系人:夏晓武(市环保局) 63508118
孙 华(市财政局) 63532078
(合肥市环保局 合肥市财政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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